說明:
一、為鼓勵本市各級學校持續推動臺美生態學校(Eco-Schools),深化校園永續發展行動,落實環境教育理念,特訂定本獎勵計畫。
二、旨揭補助計畫摘述如下:
(一)獎勵對象:本市通過臺美生態學校認證之各級公私立學校。
(二)申請方式及期程:學校取得認證證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以公文方式檢具臺美生態學校認證證書影本及請領補助金及團體獎金之領據正本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獎勵項目:
1、補助金(不得作為個人獎金使用):
(1)銅牌:新臺幣1萬元。
(2)銀牌:新臺幣3萬元。
(3)綠旗(含再認證):新臺幣5萬元。
2、取得綠旗(含再認證)之學校,另發給團體獎金5萬元。
3、獎勵措施:
(1)校長、主要承辦教師或職員:
甲、銅牌:最高獎度嘉獎1次,總獎度5點。
乙、銀牌:最高獎度嘉獎2次,總獎度10點。
丙、綠旗(含再認證):最高獎度記功1次,總獎度20點。
(2)生態行動團隊學生、非主要承辦教師或職員:通過生態學校認證後,由學校自行頒發獎狀表揚。
4、本計畫自115年度起施行,凡於115年度(含)以後取得相關證書之學校,均得依本計畫提出申請。
(四)如有相關事宜請洽該局委辦單位:鼎澤科技有限公司侯小姐,諮詢專線(03)228-9927。
三、檢附相關資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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