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有關旨揭實施計畫,鼓勵各小學教師參與活動,本案活動相關內容如下:
(一)時間:110年11月20日、110年11月24日及110年12月4日,每場次時間為全天。
(二)對象:各市立國小中、高年級老師。
(三)地點:石門水資源回收中心、大溪水資源回收中心及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二、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及活動申請表各1份。
三、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活動承辦單位:金粟科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承辦人:林桑羽小姐、張耀民先生,聯絡電話:03-4915334,E-mail:kingsu422715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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